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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典型问题答疑 3
时间:2008年11月14日 作者:龙之源网编
问:现在新法出台,有些条款以前在劳动法和地方性规定有规定,有些是跟以前的规定不一样的,不明白的地方真的很多,麻烦彭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1、第九条内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居民身份证这类的证件当然不会扣押,只是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核对原件复印一份。我们公司是服务行业,按当地规定从业人员需要持有健康证、上岗证或资格证,所以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我们会要求他们去防疫站自费体检,公司就会收取他们的健康证,到离职的时候再退还给他们。公司出资培训取得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也是由公司来保管,自费取得的上岗证和资格证由个人保管,但要求按时年审,需要查验的时候要提供。另外在入职的时候还收取失业证和劳动手册用于办理用工录用手续,也是到离职的时候才退还。请问彭律师,我们公司目前收取的证件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2、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个条款当然是约定合同是要在双方真实意愿公平公正下签订,但公司是否要采取什么政策,保证当初签订的合同是真实公平的,怕就怕以后会有漏洞被对方指认为当初签订的是欺诈、胁迫等手段。如果劳动者提交的证件是假冒的,而且该证件是公司规定担任该岗位必须具备的,是否也可以认为对方是违背真实意思?
  3、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否出现其中之一,可以不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4、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否本法所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都是以此为标准?如果没有明确提到,是否可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双方约定?
  合同法没有提到具体补偿标准的包括:(1)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一个月工资没有明确)
  (2)第八十二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没有提到赔偿,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是否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赔偿或经济补偿金)
  5、第五十条第二项,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公司是否可以规定物件、证件、工资的办结也属于工作交接办结的内容?
  答:1、我认为所谓的其他证件主要指涉及员工身份自由和工作自由的证件。因此,健康证不应该属于该范围。而失业证和劳动手册是为员工办理入职等手续应提交的证件,也不应该属于该范围。但对于上岗证或资格证,无论是否由公司出钱培训,我个人认为应该由员工自行保管。如是公司出资的,可以通过培训协议等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如果员工提供的证件是假冒的,且是必须的,则公司可以认定员工欺诈。对于公司是否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欺诈的认定,关键在于公司已经告知其会影响员工工作的重要事项,并要求员工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的情况下,可减少和避免类似之纠纷。
  3、从字面的理解来看,在38条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没有要求员工提前多少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第2款对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了规定;似乎导致对第一款规定情形出现时,员工应提前通知的理解。但在我的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下,往往并不要求员工提前30天通知。
  4、第40条被纳入第46条第3款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第37条规定,不能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因为第25条规定做了限制。是否可以约定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我个人认为存在法律规定漏洞,但从公平的角度出发,我个人认为可以要求实际损失的赔偿。第82条规定存在您的疑问,我个人偏向于参照47条规定执行。
  5、可以通过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在目前的企业用工中,企业均有一条说明:试用期未通过者延长试用期。这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另,如果在员工离职的时候,企业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是否视为员工可以不执行竞业限制?
  答:1、延长试用期的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当。
  2、如果没有支付经济竞业补偿金的,员工无需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
  中人网:我同公司的劳动合同7月1日到期。我提前2个月(5月1日)提出了不再续签合同的请求。合同到期前两天,公司要求我签竞业禁止协议。由于我的新工作同原工作有一点竞争。我不想签。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扣着我的档案,保险不予办理。我该如何处理。
  答:公司无权扣留你的档案。至于竞业禁止合同,如果条件不能达到你的要求,你可以不签。
   问: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有些不同:比如,对于医疗期满但不胜任岗位的员工,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劳动法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工龄来定,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不受最长12个月的限制;但新的劳动合同法却规定所有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
   答:新法优于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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